斯洛文尼亚签证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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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第三条 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护照由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向外国政府推介。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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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亚签证资料

申请旅游签证

护照持有者原则上必须亲自来申请。签证申请人本人需持如下申请材料到斯洛文尼亚驻外大使馆申请签证。

--有效护照(在签证有效期后三个月仍有效,签证空白页至少留有两页空白);

--护照的身份页复印件一张;

--一张近照(35mm x 45mm)*。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

--标准护照照片大小

--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

--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色

--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且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

--照片须为免冠,有特别宗教原因除外

照片若与如上要求不符将被拒收,可能会导致申请签证手续的延误。更多信息如下:

--旅游安排确认。

--相关保险须在斯洛文尼亚旅游期间有效。(期限:在斯洛文尼亚停留的时间;金额:至少三万欧元/三十万人民币;内容:须包含紧急医疗及回国就医的交通费用。)及保单复印件一份。

--经济担保。(到邀请信中或银行存款证明中说明)

--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须有监护人的许可文件。

--申请人须要提供单位或学校同意赴斯洛文尼亚旅游的证明信,证明信要包括单位或学校的地址、电话、传真、公章及签字人的职务和姓名。

--中国公民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完整的复印件。

--身份证。

--往返机票的预定单

以上材料均需正本。

其他材料,要求和提示:

--如有需要,签证官有权通知补充其他材料,使馆有可能通知补充其他材料或进行面试。

--签证费用不退还,使馆对因签证拒签而产生的费用不负责任。

--在接受所有必须文件后签证受理时间为一周。使馆建议申请人提前两周申请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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